规则词条 / 违约金 / R23

保密协议写永久有效,合理吗?

保密义务可以有期限,「永久」「一切信息」这类范围过宽的约定难以执行,签前要谈具体范围。

这条规则认的是什么

中风险违约金R23

保密协议无期限/范围过宽

把"一切信息永久保密"写进协议,实际是把择业与表达空间都锁死;保密范围应当具体、期限应当合理。

命中的表述不等于一定违法。同一条款放在不同上下文里结论可能不同,最终要以原句、上下文和实际情况核对。

法律依据

参见《劳动合同法》第 23 条;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 9 条(商业秘密须符合法定要件)。

该怎么改

把保密信息列举清楚(技术资料、客户名单等),约定期限(如离职后 2 年)与例外情形(已公开信息)。

这条规则在真实案例里的样子

同类共 2 条 →
  • 三方协议上手写一行「违约赔 5000」,学校那联没写
    信号:公司那份与学生那份内容不一致;手写条款没有双方签字确认
  • 签「保密协议」时被要求一并承诺「终身不得从事同行业」
    信号:竞业限制没有补偿条款;限制期限写「终身」「长期」

拿你自己的合同试一遍

把合同原文粘进「合同扫描」,这条规则会自动参与匹配:命中处标红,并给出完整说明。全文不离开你的浏览器,断网也能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