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则词条 / 合同文本 / R51

签一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,对吗?

不对。试用期长短必须与合同期限匹配,超限部分要按已履行的期限支付赔偿金。

这条规则认的是什么

中风险合同文本R51

合同期限与试用期不匹配

合同期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;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。

命中的表述不等于一定违法。同一条款放在不同上下文里结论可能不同,最终要以原句、上下文和实际情况核对。

法律依据

参见《劳动合同法》第 19 条。

该怎么改

按法定期限重新约定试用期。

这条规则在真实案例里的样子

同类共 3 条 →
  • 合同里写「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岗位与薪资」
    信号:岗位与薪资条款后面跟着「公司有权单方调整」;调岗没有书面通知与协商记录
  • 工资发现金、没有工资条,出了事说不清月薪多少
    信号:工资通过个人微信转账;没有工资条与考勤记录
  • 「表现好就转正」,转正条件永远在变
    信号:转正条件只在口头;劳动合同/实习协议里没有转正条款

拿你自己的合同试一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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