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条规则认的是什么
高风险离职R55离职扣发当月工资
已经提供的劳动必须结清报酬,离职不是扣工资的理由。
命中的表述不等于一定违法。同一条款放在不同上下文里结论可能不同,最终要以原句、上下文和实际情况核对。
法律依据
参见《劳动法》第 50 条;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 9 条(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工资)。
该怎么改
写明"离职时按实际工作日一次性结清工资"。
这条规则在真实案例里的样子
同类共 2 条 →- 「离职要提前 90 天申请,否则扣一个月工资」
信号:通知期远超 30 天;扣工资作为离职惩罚 - 「实习证明等离职后再开」,结果一直开不出来
信号:实习证明出具时间没有书面约定;对接人频繁更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