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条规则认的是什么
低风险离职R60"未干满一年不发年终奖/绩效"
年终奖规则应当事先明确;已产生的劳动报酬不能因为离职就归零。
命中的表述不等于一定违法。同一条款放在不同上下文里结论可能不同,最终要以原句、上下文和实际情况核对。
法律依据
参见《劳动法》第 46 条(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、同工同酬);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 3 条。
该怎么改
要求写明年终奖计算方式与在职月份的折算规则。
这条规则在真实案例里的样子
同类共 2 条 →- 「离职要提前 90 天申请,否则扣一个月工资」
信号:通知期远超 30 天;扣工资作为离职惩罚 - 「实习证明等离职后再开」,结果一直开不出来
信号:实习证明出具时间没有书面约定;对接人频繁更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