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条规则认的是什么
高风险无薪试岗R13试岗期/考察期不发工资
只要实际提供了劳动,就应当支付报酬。"免费试岗"是纯粹的用工成本转嫁。
命中的表述不等于一定违法。同一条款放在不同上下文里结论可能不同,最终要以原句、上下文和实际情况核对。
法律依据
参见《劳动法》第 3 条(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);第 50 条。
该怎么改
删除"无薪"表述;试岗期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,并签订书面协议。
这条规则在真实案例里的样子
同类共 1 条 →- 「试岗七天不发工资,双向选择」
信号:明确说「试岗期无薪」;试岗期照常打卡、接受排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