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则词条 / 无薪试岗 / R16

说前两周是学习期不算工资,合理吗?

不合理。学习期不是法律概念,只要在为单位提供劳动、接受管理,就属于用工。

这条规则认的是什么

高风险无薪试岗R16

"培训期/学习期"不计工时

公司安排、要求你必须在场的培训,属于用工管理下的时间,不能靠一句"不算工时"就免掉报酬与工伤责任。

命中的表述不等于一定违法。同一条款放在不同上下文里结论可能不同,最终要以原句、上下文和实际情况核对。

法律依据

参见《劳动法》第 3 条、第 50 条;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 14 条。

该怎么改

删除"不计工时";培训期间正常计薪、计入考勤,并明确工伤责任由单位承担。

这条规则在真实案例里的样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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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「试岗七天不发工资,双向选择」
    信号:明确说「试岗期无薪」;试岗期照常打卡、接受排班

拿你自己的合同试一遍

把合同原文粘进「合同扫描」,这条规则会自动参与匹配:命中处标红,并给出完整说明。全文不离开你的浏览器,断网也能用。